在扬州工作了,南京社保转移到扬州,怎么办?

作者: admin 日期: 2018-12-13 14:48:53 人气: - 评论: 0

跨统筹区转出人员,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后,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、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,至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:

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2)委托他人代办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书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相关内容

发表评论
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)
暂无评论


Copyright © 2012-2020 南京海蓝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南京代交社保

页面耗时9.9013秒, 内存占用1.33 MB, 访问数据库12次

苏ICP备1805918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