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张先生向民声直通车反映,他每月实发工资2000元左右,奖金约3000元,合计每月实发工资性收入有5000元。据张先生介绍,他是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,该公司每个月给他个人参保缴费基数为2842元,是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60%。他认为,社保基数为什么不是按实际收入计算缴费基数?
对此,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回复称,已与当事人了解情况,并把相关政策告知劳动者。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上一年度的实际应发工资,其中包括奖金、绩效等收入。如若未如实申报缴费工资,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调沟通,也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(市人社局)举报,由相关部门调查取证,经核算后,进行下一步查处。
另外,张先生对高温费发放标准也有疑惑,按照江西省人社厅出台文件要求,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,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、7月、8月、9月(共4个月)。但张先生说,他所在的劳务公司实际发放只有3个月,每月120元的标准。
针对此问题,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,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,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,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