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:在扬州工作了,南京社保转移到扬州,怎么办?

跨统筹区转出人员,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后,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、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(合)凭证》,至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2)委托他人代办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书、代办人身 [更多>>]

网友评论0 条评论)
发表评论

热门评论




Copyright © 2012-2020 南京海蓝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南京代交社保

页面耗时12.0481秒, 内存占用1.31 MB, 访问数据库7次

苏ICP备18059180号